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行政执法行为,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法治的营商环境,省疾控局编制了《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2026版)》(征求意见稿)和《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6年10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信函方式寄至: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处,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158号2号楼406室,联系电话:0871-63110870,邮政编码:650022。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jkjjdc@163.com。
附件:1.《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2026版)》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