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伤害预防控制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云南省疾控局
发布时间:
2026-07-09 18:28:47
【字体: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局、妇儿工委办公室(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机制)、残联、红十字会:

现将国家疾控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伤害预防控制行动计划(2026—2030年)》(国疾控卫免发〔2026〕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牵头,教育体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气象、消防、妇儿工委、残联、红十字会等多部门参与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结合省情实际,突出防控重点

结合我省山区面积广、农村道路复杂、留守儿童较多、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等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地区儿童伤害防控。结合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地区通学交通保障、公共水体安全隐患排查与“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建设简易游泳场所或移动泳池,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和防溺水教育。

(二)深化老年人跌倒预防。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跌倒风险评估和分级预防工作机制,促进和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跌倒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开展防跌倒健康教育、运动锻炼指导、跌倒相关疾病防治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跌倒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环境安全评估和适老化改造,普及预防老年人跌倒适老化环境改造知识,指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防跌倒环境改善和辅助器具配置。加强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等公共环境的适老化建设。

(三)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通过排治道路安全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从源头上压降事故发生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四)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强化“警—路—医—消”联动机制,推动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信息平台向县级延伸,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重点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和破拆器材配备,开展针对性救援技术培训,提升“第一到场力量”的现场处置效率。同时,加强农村地区急救站点和转运网络建设,缩短急救半径,确保伤员得到及时转运。

三、强化监测与能力建设

省疾控局将会同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全省伤害监测网络。各地要加强伤害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基层人员伤害登记、评估、干预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本地媒体、社区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开展伤害预防知识宣传。鼓励红十字会、残联、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和安全产品推广,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气象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云南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红十字会

2026年6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