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00315例。
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病例报告,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外,其余13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029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艾滋病。
共报告9种丙类传染病8785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