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永芳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疾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工作,始终把加强边境地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政策、资金、人才队伍建设上不断予以倾斜,逐步改变瑞丽等边境县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能力不足的现状。
一、不断改善边境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直以来,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边境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有关部委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十三五”期间,省卫生计生委已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将符合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申报条件的边境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纳入“健康扶贫工程”、“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涉及德宏、怒江、临沧、西双版纳等8个边境州市共计178个项目。根据医疗卫生领域“十三五”项目储备库情况,涉及州、县两级边境地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计17个,规划建筑面积4565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4269万元。目前,已安排德宏州陇川县、怒江州泸水市、贡山县、普洱市江城县、临沧市镇康县、保山市龙陵县、红河州绿春县等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中央资金4182万元。目前,上述项目正在抓紧建设,推进顺利。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省边境地区疾病防控能力,为保障边疆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不断加大边境地区疾病防控经费投入
2015—2017年,我省进一步加大边境地区疾病防控经费投入,据不完全统计,累计投入中央及省级疾病防控经费2亿元,其中:中央经费1.79亿,省级经费0.21亿;安排德宏州中央及省级疾病防控经费2341.83万元,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血吸虫、精神病、疟疾等疾病防控工作。目前,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方式发生调整,由既往的项目法转为因素法,资金安排上州市及县级结合当地疾病防控的重点和工作需求,自主进行安排调控。
三、积极推进边境地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
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100万元,按照每个州(市)疾控中心200万元、每个县级疾控中心100万元的标准,对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急需的检测设备进行补充,进一步提高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水平。2016年,将边境地区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专项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在第一批卫生计生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15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边境州市和县(市)检验、监测技术培训、卫生应急物资补充和召开双边工作协调会等工作。2017年9月,省卫生计生委结合我省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实际,印发了《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设备和能力达标工作方案》,目前正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鼓励当地政府加大经费投入,以期实现2020年云南省8个边境州(市)、25个县(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及检测能力均达到国家A级标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的目标。
四、逐步完善边境地区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
2015年9月,为解决云南边境传染病防控难局面,建立完善边境、口岸地区重点传染病防控新模式,省人民政府建立了云南省边境地区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等7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边境地区重点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我委进一步加强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2006-2009年,在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的框架下,原卫生部国合司和云南省卫生厅开展了中缅和中越部分边境地区卫生领域的疟疾联防合作。目前,该项目已覆盖中、越、老、缅部分边境地区,防控病种增至疟疾、登革热、艾滋病、鼠疫4种。我省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技术交流与防控工作指导,培训境外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双边传染病防控技术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构建与缅、老、越边境地区传染病防控的长效合作平台;二是探索了双边边境地区的协调与信息交流机制。与越南西部三省和老挝北部七省,每年举行一次双边传染病联防联控研讨会,达成了双边防治合作备忘录;三是防控关口前移,进一步扩大监测面。分别在与缅甸边境相连的12个县沿边界线设置了80个境外疟疾防治咨询服务站,在越、老、缅方的21个县设置登革热监测哨点,将疟疾、登革热防控向境外推出20-30公里。目前,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及李克强总理2018年初在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推动医疗卫生合作,与湄公河国家建立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深入实施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项目,建设澜湄疟疾消除网络,有效维护本地区卫生安全”倡议,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将进一步得到加强,省卫生计生委将把握这一契机,积极融入湄公河区域国家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进程,夯实防控关口前移的成效,筑牢传染病防控屏障,有效防控境外传染病疫情的输入,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和群众健康。
边境地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研究并采纳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大对瑞丽市等边境县市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的重点倾斜,采取强有力、超常规措施,按照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相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能力建设为切入点,狠抓体系建设,强化项目管理,更好为边境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承鹏,0871-67195190)